設於澎湖東吉嶼北角崖頂。
民前一年〈一九一一年〉建立,原為鐵架,上裝設五等電石氣閃光燈,光力八○○支燭光,未派駐人員看守。民國二十七年徹底重建,改建鋼筋混凝土塔身,裝置三等旋轉透鏡煤油白熱燈,每十二秒一閃,光力二○○、○○○支燭光,並建有宿舍,派人看守。
二次大戰時受空襲停止發光,惟燈器並無重大損害,光復後隨即修復放光。
該塔設有無線電對講機。
塔高:
二十四•四公尺
燈高:
六七•一公尺〈高潮面至燈火中心〉
公稱光程:
二十一•五浬